Events: 统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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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三十四年(前二一三)批准李斯建议,下令焚烧《诗》、《书》及百家语,以“明法度,定律令”,统一全国的法律。秦始皇在位十二年,五次出巡郡县,宣扬功德声威,所到之处登山刻石,一再向天下宣传秦法,告天下恪遵之。据1975年湖北云梦出土的竹简,大量为《秦律》条文,计丹《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工律》、《徭律》、《军爵律》、《置吏律》等近三十种,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等各个方面。为事事依决于法度,体现主刑杀的“永德”,秦始皇专任狱吏,行政苛急,处罚严厉,并在全国推行连坐法,“造参夷之诛”,增加肉刑、大辟凿顶、抽胁、镬烹等酷刑。榜掠、鬼薪、黥为城旦、谪、籍没、弃市、僇、腰斩、车裂、坑、矺(磔)、戮尸、枭首、灭族等刑罚变随之。结果致使“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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