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秦为户籍相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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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秦献公即位后着手在国内进行封建的政治改革。秦献公元年(前三八四),宣布“止从死”,废除实行长达三世纪的杀人殉葬制度。秦献公十年(前三七五),又“为户籍相伍”,把个体小农按五家为一伍的编制编入国家户籍,加强了封建国家对劳动人民的控制,也强化了封建国家的簿籍登记制度。秦国推行户籍制度较迟,管理上却比其它各国为严。户籍登记的内容包括人口数、成年男子的年龄和姓名等。户籍由乡、里的官吏掌握,隐匿不报或报告不实,都要受到处罚。如果百姓作伪欺诈,乡官知情不告,也要受罚。民户徙居,应立即报告官吏,重新登记户口。户籍是秦国计口授田,收取地租,征发徭役,收刮户赋(口赋)的依据,因此十分重视。它为此后商鞅变法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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