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嶽飛冤獄

國度: 中國  

朝政: 南宋

國君紀年: 宋高宗趙構紹興十一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141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嶽飛莫須有冤獄。紹興十一年(1141年),宋將劉琦等在柘臯(今安徽巢縣西北)大敗金兵。金兵也在濠州(今安徽鳳陽)回擊了宋兵。宋高宗和權臣秦檜害怕抗金力量壯大,威脅自己的統治,於是嚮金求和。宋高宗連下十數道金牌,詔令嶽飛等人班師,致使進軍順利欲“直搗黃竜”的嶽飛志嚮難以完成。隨後宋廷以論功行賞為名,把韓世忠、張俊、嶽飛三位大將召赴臨安,分別委以樞密使和樞密副使的虛銜,解除了兵權。秦檜甚至拉攏張俊,進一步打擊堅决抗金的韓世忠和嶽飛,製造了臭名昭著的“嶽飛冤獄”,以莫須有罪名殺害之,一起被行刑的還有嶽飛的兒子嶽雲及嶽飛部將張憲。
  
  萬俟卨誣劾嶽飛
  在解除三大將兵權後,宋高宗、秦檜為了徹底實現控製軍隊和壓製主戰派的目的,開始了陷害韓世忠、嶽飛的陰謀活動。紹興十一年(1141)五月,高宗命張俊、嶽飛前往楚州(今江蘇淮安)”按閱御前軍馬”,以收拾韓傢軍。但嶽飛挫敗了這一陰謀。於是,秦檜、張俊等對嶽飛更為怨恨。七月十六日,秦檜指使其黨羽右諫議大夫萬俟卨,誣劾嶽飛“志滿意得,日以頽惰”,散布“山陽(楚州舊名)不可守”、“沮喪士氣”,並造謠說,淮西之役嶽飛“稽違詔旨”,欲置嶽飛於死地。宋高宗對彈劾奏章予以認同。嶽飛遂提請辭職。八月,高宗下詔免去嶽飛樞密副使之職。劉光遠使金淮西之役後,宗弼轉而議和,想用誘和使宋就範。紹興十一年(1141)、金皇統元年八月初,金釋放了原扣押在金營的南宋使臣莫將、韓恕。九月,二人返歸宋廷,帶回一封書信。宋高宗。秦檜看後,遂於九月戊午派出了拱衛大夫利州觀察使劉光遠、拱衛大夫忠州防御史曹勳使金求和。十月,劉、曹到達金營,五日後,因二人官位太低,不配作為談判對手而被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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