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江統作《徒戎論》
| 事件經過:
元康九年(299)正月,太子洗馬江統以為戎、狄內遷,引起諸多矛盾,是“五胡亂華”之源,乃作《徒戎論》,主張將其遷回本土。東漢以來,西、北邊陲的許多民族,陸續遷移到遼西、幽、並、關隴等地,與漢人雜居,這些內遷民族,主要是匈奴、羯、氐、羌、鮮卑等,時人稱之為“五鬍”。“五鬍”各族內遷,鬍漢文化習俗亦相互影響。當然這種變化和影響也充滿了矛盾。並州匈奴人許多成了漢人地主的奴婢。漢人淪為奴婢的也不少。他們常常被迫服賤役。當兵作戰。更有地方官員大掠境內諸鬍,押往他鄉出賣,因此時常激起各族人民的反抗。而內遷各族中有些上層人物往往利用本族人民實行割據。上述情況,引起許多人的憂慮,主張把“五鬍”強迫遷走,江統作《徒戎論》就是這個用意,但是,各族內遷和雜居是長期歷史發展的結果。所以江統“徒戎”的議論,是根本無法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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