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晉頒行戶調式制度
| 事件經過:
晉滅吳後統一中國。晉太康元年(280),晉頒布國傢的基本經濟、財政制度--戶調式。戶調式包括占田製、課田製、戶調式、限田製以及蔭親蔭客製等。所謂“占田”,就是國傢准許農民有權占有法令上所規定的田畝,正丁男子占田七十畝,女子三十畝。所謂“課田”,講的是督課耕田之意,國傢按課田數徵收田租,丁男課田五十畝,丁女二十畝,次丁男二十五畝,次丁女及老小不課,每畝課田租米八升。晉頒行戶調式:丁男之戶,每年輸絹三匹、綿三斤,丁女及次丁男為戶減半。晉朝頒行限田製,規定官員一品可占田地十五頃,以下每低一品減田五頃。晉朝頒行蔭親蔭客製,規定除官員不課田,不繳戶調外,可按官位高低,蔭其親戚,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戶調式制度的實施,是晉代獨具的一個特色,晉武帝司馬炎通過製定這些措施增強了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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