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蜀大赦
| 事件經過:
蜀延熙九年(246)九月,大赦。大司農孟光當衆責大將軍費禕,認為大赦乃非不得已而行之,蜀當時不需施此非常之恩,使姦宄之徒受惠。禕但顧謝踧踖而已。光之意蓋與諸葛亮同。亮曾謂:“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故匡衡、吳漢不願為赦,若劉景升、季玉父子歲歲赦宥,何益於治!”孟光,字孝裕,河南洛陽人,漢靈帝末為講部吏。董卓挾持獻帝至長安,光逃入蜀。劉備領益州,拜為議郎。劉禪即位,為符節令、屯騎校尉、長樂少府,遷大司農。後坐事免官,年九十餘卒。孟光博物識古,無書不讀,尤銳意三史(《史記》、《漢書》、《後漢書》),長於漢朝典章制度。好公羊春秋,不喜左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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