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国防最高会议

国度: 中国  

朝代: 中国抗日战争

事件类型: 军情

日期: 1937年  

地点: 南京

事件经过:

  国防最高会议设立
  
  抗战时期国民党为适应战争需要而设立的一元化最高领导机关,它凌驾于国民党中央、国民政府、五院和军事委员会之上,融党政军大权于一体,是一个决策与执行相统一的机关.1937年国民党中常委决定设置在中政会之下的国防最高会议取代之前的国防委员会,同年中政会停止活动,国防最高会议成为最高政治指导、国防决策机构。1939年改设为国防最高委员会,由国民党总裁出任委员长,成员为中执委委员、国民党监察委委员、五院正副院长、军委会会员及委员长提名人选。设常委会,由委员长题目十一名委员为常委,并由委员长出任常委会主席,设置秘书厅协助主席工作。常委会每周开会一次。另有临时机构总动员委员会和物价审查委员会。1940年还增设了党政工作委员会和中央设计局它的成立志着国民党战时体制的最终形成,从法律上和制度上确保了战时国家权力的高度集中和统一.这一方面适应了抗战的需要,对抗战起了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也从法制上确立了蒋介石的个人独裁,将国民党一党专政推向极端.
    1947年4月24日,随着中政会恢复,国防最高委员会停止工作。(之前1946年6月已成立国防部。)
    国防会议时期(36年7月——37年2月,国防会议议长、副议长各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和行政院院长担任)的审议事项有:一、国防方针;二、国防外交政策;三、关于国防事业与国家庶政之协进事宜;四、关于处置国防紧急事变事宜;五、国家总动员事宜;六、关于战时之一切组织;七、其他与国防相关联之重要事宜。
    国防委员会和前已成立的国防会议的不同点:
    第一,国防委员会级别高,为“全国国防最高决定机关,对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负责任”。
    第二,国防委员会是一个实权机构。其职权是:国防、外交政策之决定,国防作战方针之决定,国防费用之编制与筹备,国家总动员事项之决定,国防紧急事变之审议,其他与国防有关重要问题之决定。另外,“为便利决议之执行”,直接秘密指导国民政府的军事及行政各高级机关,并督促其完成。
    第三,把“国防作战方针”和“国防紧急事变”提到了很高的位置,规定“其行动应绝对秘密”,“凡参与会议者及工作人员不得将任何决定事项向外发表”。
    第四,组织机构扩大。该机构设主席、副主席各一人,以中央政治委员会正、副主席兼任之。其组织成员包括:(一)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中央政治委员会秘书长;(二)五院院长;(三)行政秘书长,内政部、外交部、财政部、交通部、铁道部、实业部、教育部各部部长;(四)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办公厅主任,参谋本部总长,军政部、海军部部长,训练总监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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