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五項要求、四項保證

國度: 中國  

朝政: 中國抗日戰爭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937年   二月10日

地點: 蘇爾特

參與者: 毛澤東, 張聞天

事件經過:

  2月10日,中共中央致電中國國民黨五屆三中全會,提出五項要求、四項保證
  
  一九三七年,經過毛澤東、張聞天等的醖釀和起草,二月九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通過了《中共中央給中國國民黨三中全會電》,電文中提出了著名的五項要求和四項保證。
   五項要求是:
   “(一)停止一切內戰,集中國力,一致對外;(二)言論、集會、結社之自由,釋放一切政治犯;(三)召集各黨、各派、各界、各軍的代表會議,集中全國人才,共同救國;(四)迅速完成對日抗戰之一切準備工作;(五)改善人民的生活。”
   電文明確表示,如果國民黨三中全會將這五項要求定為國策,中國共産黨為了達到全國一致抗日的目的,願意作出如下四項保證:“
   (一)在全國範圍內停止推翻國民政府之武裝暴動方針;(二)蘇维埃政府改名為中華民國特區政府,紅軍改名為國民革命軍,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與軍事委員會之指導;(三)在特區政府區域內實行普選的徹底的民主制度;(四)停止沒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堅决執行抗日民族統一戰綫之共同綱領。”
  
   提出五項要求和四項保證,是中國共産黨在民族危機深重的新形勢下在政策上的重大轉變。這樣做,需要有很大的政治勇氣。毛澤東在政治局常委會討論時說:“此電發表,各方面看法是不同的:托派必說我們投降,左派怕我們上當。然而在政治上是可以說明的,是可以表示我們真正抗日團结禦侮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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