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李梲金營乞和

國度: 中國  

朝政: 北宋

國君紀年: 宋欽宗趙桓靖康元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126年   元月8日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金兵進到開封城下時,宋欽宗一面任命李綱為親徵行營使,負責防務,一面卻派遣鄭望之等去金營求和。靖康元年(1126)、金天會四年正月初八日夜,就在李綱領導軍民抗擊金兵攻城之際,鄭望之等人縋城而下,與金使吳孝民談判請和。吳孝民提出的和談條件是兩國以黃河為界,另由宋出金帛給金作犒軍之費。鄭望之等再三辯論,吳孝民不予理睬。鄭望之衹得與吳孝民一起入城面見欽宗。欽宗嚮金使表示,願遣親王或宰相前去金營議和。李綱提出由他去與金人談判,欽宗害怕李綱態度強硬,不能與金達成協議,另派知樞密院事李梲,授權他可允許嚮金增加歲幣三百一五百萬兩,犒軍費三百一五百萬兩,另送給宗望個人黃金一萬兩及酒果等進行賄賂。但宗望卻提出要犒軍費五百萬兩、銀五千萬兩,絹采各一百萬匹,牛馬各萬匹,還要割太原(今山西太原)、中山(今河北定縣)、河間(今河北河間)三鎮給金,並以親王、宰相作人質,纔肯退兵。李梲問欽宗報告了宗望提出的以上條件,欽宗與宰相馬上表示同意,立即下詔搜刮民間金銀,倡優傢的全部沒收,有敢隱匿轉移的,軍法處理.即使如此,也衹得到金二十萬兩,銀四百萬兩,民間卻已被搜刮一空。又降詔太原,中山、河間三鎮並其屬縣及三鎮以北州軍,讓他們準備割給金人。李綱堅决反對割地,對犒軍費也認為數量太多,主張派使臣與金交涉,拖延時間,以待各地勤王援兵到來。但李綱的意見遭到大臣們的反對,李綱提出辭職,欽宗不許。當李綱巡城回來時,完全同意金軍所提條件的誓書已發出,康王趙構與宰相張邦昌已前往金營作人質,李綱就把命令太原、中山、河間三鎮割讓給金的詔書扣住不發,準備等各地勤王援兵趕到後再作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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