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马政再次使金

国度: 中国  

朝代: 北宋

国君纪年: 宋徽宗赵佶宣和二年

事件类型: 热门

日期: 1120年   9月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宣和二年(1120)、金天辅四年)秋,赵良嗣使金回朝后,向朝廷报告了金朝的意见,说金太祖认为燕京(今北京)、西京(今山西大同)一带均是宋旧地,金从辽手中收复后,都将送还给宋。宋徽宗信以为真,九月,即命马政与王瓖为使臣,再次出使金朝,并送金使勃堇、曷鲁等回金。马政此次使金所持宋给金的国书中称,为了履行前(赵良嗣)与金所定共同攻辽的协议,已命童贯勒兵待发,只等马使金归来,约定日期,即可举兵攻辽。国书还根据赵良嗣一面之辞,要金答应前所承诺的将五代以后被辽占领的幽(今北京市)、蓟(今河北蓟县)等十六州及整个长城以南地区在灭辽以后归宋,宋金双方今后以长城为界,而宋将原向辽所贡银绢转贡给金。马政抵金后,留金月余,双方争议不决。主要是金不同意西京归宋,又认为平(今河北卢龙北)、滦(今河北滦县)、营州(今河北昌黎)不属燕京所管,亦不能归宋。马政不敢强争。当时,金太祖已有取代辽朝进而侵宋之意,他对大臣们说,如果将西京地区归还宋朝,金就只能退守长城以北,也就无法控制宋朝,更不能兵临宋境,向南扩展。但金在回报宋的国书中只是说,前次赵良嗣来,已有约在先,如宋与金一起攻辽,当将燕京东路州镇归宋。至于西京地区,要宋自己设法收取,如果宋难以攻取,可通知金。对宋提出的对西京的要求未作明确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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