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秦觀、黃庭堅眨嶺南
| 事件經過:
紹聖元年(1094)四月,蘇軾被削去端明殿學士館職後,貶知英州(今廣東英德)。一個月後,秦觀就以”影附蘇軾”的罪名被削去館閣校勘之職,差派為監處州茶????酒稅,後又被編管郴州(今湖南郴州)、橫州(今廣西橫縣),元符元年(1099)九月,移送雷州編管,其罪名是附會司馬光等人。黃庭堅曾在元祐年間與趙彥若、范祖禹等人同修《神宗實錄》,八年(1093)又與秦觀等人充任神宗正史編修官。紹聖元年(1094)十二月,蔡卞等人重修《神宗實錄》一書後,安置范祖禹於永州(今湖南零陵)、趙彥若於澧州(今湖南澧縣)、黃庭堅於黔州(今四川彭水),其罪名是詆毀、誣衊先帝(指宋神宗),身為人臣,卻不嚮君主孝忠。紹聖四年(1097)黃庭堅被遷移至戎州(四川宜賓)。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