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蘇軾貶官惠州
| 事件經過:
紹聖元年(1094)二月,宋哲宗起用李清臣為門下侍郎。三月,考試進士,李清臣出題指責元祐初年廢除新法,並陸續起用如曾布之類變法派人物。四月下旬,御史虞策上書彈劾蘇軾,說蘇軾從前任中書捨人時所作誥詞文字,語句譏訕,建議給蘇軾處分。其後殿中侍御史來之邵上書說蘇軾以前所作文字,譏諷先朝,以古諷今。同時來之邵還列舉蘇軾在貶呂惠卿時所寫的誥詞:”首建青苗,次行助役、均輸之政,自同商賈,手實之禍,下及雞豚,苟有蠹國而害民,率皆攘臂而稱首。”還列舉蘇軾所作司馬光神道碑中的文字,攻擊蘇軾誹謗朝廷,要求對蘇軾嚴加懲治。自從虞策、來之邵二人發難後,御史臺官員在趙挺之的率領下,大肆攻擊蘇軾,發掘蘇軾所作的一切文字,其中在給呂大防寫誥詞時有”民亦勞止”之語,成為蘇軾極為重要的一條罪名。趙挺之曾被蘇軾駡為”聚斂小人,學行無所”,至此公報私仇,勾結臺諫官彈劾蘇軾。結果,蘇軾被貶官英州(今廣東英德)。范纯仁上書竭力為蘇軾辯護,但宋哲宗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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