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苏轼杭州治二颜
| 事件经过:
浙西诸郡盛产丝绸锦缎,封建政府往往预先借钱给织户为本钱,由民户交纳一定的丝帛偿还政府原来的贷款,称为和买绢。元祐四年(1089)七月,苏轼到杭州(今浙江杭州市)上任后,当时一些民户故意织造一些劣质绢帛,拖到期限迫近,蒙混交纳过关,并煽动民户拒绝官府挑剔,习以为常,致使一些受纳绢帛的吏人倾家荡产,还不够赔偿,苏轼认为这是姑息养奸。他命令受纳绢帛之官吏必须认真挑选,不得有次品,更不能受民户威胁。七月二十七日,在绢帛受纳场前,发生了纳绢的民户二百余人齐声叫嚣的事件,民户同时拥入州府衙门,向知州苏轼喧诉,苏轼一方面晓之以理,另一方面责令仁和县丞调查此事,果然查出是颜巽的两个儿子——颜章和颜益。苏轼立即下令逮捕颜章、颜益,移送右司理院,听候判决。苏轼继续追查颜家犯罪的种种事实。原来颜氏家族是当地土豪恶霸,颜巽曾当过吏人,因作奸犯科,两度被刺配。颜氏父子的嚣张气焰使苏轼极为愤怒,认为对这样的恶霸千万不能姑息,一定得重罚。于是苏轼将二颜“法外刺配”(脸上刺花,充军到边远州郡去)。苏轼处置二颜后,一面上奏朝廷,请求将这一案件作为典型事例传送到转运司和地方长官,另一方面引咎自责,请求朝廷对自己法外用刑进行责罚。苏轼奏章上报朝廷后,朝廷御史弹劾苏轼违法,洛党分子贾易更是借机报一箭之仇,不遗余力地攻击苏轼。朝廷无奈,只好下令将颜章释放。苏轼忿忿不平,但却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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