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臺諫官圍攻呂公著
| 事件經過:
呂公著任宰相後,眼見宋神宗熙寧、元豐時代的官僚一個接一個地被反變法的臺諫官們彈劾,丟官的丟官,坐牢的坐牢。他預感這樣下去不會有什麽好處,或許會引起更為嚴重的後果。因此在朝廷降旨貶責鄧綰之時,他便挺身而出為變法派人物說情,他勸高太後不要貶責鄧綰。高太後似乎早有此意,準備下詔安慰鄧綰等被貶的官僚士大夫。呂公著竭力支持高太後這一舉動。但有人對呂公著說:這些惡人不被斬草除根,恐怕會養虎遺患,為害無窮。呂回答說:臺諫官們的做法與聖人治道相去甚遠,更何況國傢求得人才實在太難,不能讓熙寧、元豐時代的官僚士大夫自暴自棄,而主要應引導他們悔過自新,成為國傢的棟梁之才。於是在呂的鼓動下,元祐元年六月,高太後以哲宗的名義頒布一道詔書。其大致內容是:先帝神宗即位以來,着重改革法度,使一些原來不合理的制度趨於完善,務必寬厚待人,安撫黎民百姓。但一些大臣不能體會神宗本意,聚斂錢財,擅自用兵邊境,或屢興大獄,迫害無辜等等。致使哲宗即位以來,士大夫們怨氣滿腹,普遍不滿,但朝廷正在逐漸改革這些弊端,糾正從前的錯誤,因而對熙寧、元豐時代的一些罪大惡極的官僚作了適當處置。從今以後,在朝官僚的中心任務是進一步消除過去遺留下來的隱患,不要計較一些瑣屑之事,對過去曾犯過錯誤的官僚也不要斤斤計較,窮追不捨。朝廷已决定不再追究熙寧、元豐時期變法派官僚的責任,希望各位大臣以顧全大局為重,切勿因小失大。從今天開始,凡是涉及熙寧、元豐變法的官僚一律不予追究,臺諫官亦不得再上書彈劾那些官僚,執行機構也不得擅作主張,受理臺諫官所彈劾官員的案件,以使這些官員有改過自新之機會。這道詔書尚未傳達之前,臺諫們就堅决反對。他們紛紛上書高太後,要求收回詔令,並圍攻宰相呂公著。給事中鬍宗愈、御史中丞劉摯、殿中侍御史林旦、監察御史上官均、左司諫王岩叟、右正言王覿等人全部出動,力諫高太後,但其矛頭實質上是對準呂公著。他們麯解詔書旨意,認為宋哲宗剛剛即位時,曾專門下達一道詔書,鼓勵臣下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要敢言直諫,監督朝廷的一切工作。但最近這道詔書卻與此意見相悖,想堵塞臺諫官之口,使他們不能上書言事。更為嚴重的是,這道詔令使那些姦臣得以欣喜若狂,而一些忠臣義士則憤憤不平,何況朝廷纔貶黜的一小部分熙寧、元豐時期罪大惡極的大臣,朝廷卻下詔讓臺諫官們就此罷休,公理何在?熙寧、元豐時期的大臣本來犯下了滔天罪行,按道理應追究其責任,先帝神宗還未來得及罷黜他們便溘然去世。因而他們責任應該在現在追查,否則,誰還敢忠心耿耿,全心全意為皇帝效忠呢?等等。高太後一再安慰這些言事官,說朝廷已將熙寧、元豐時代的政策加以改正了,毋需計較小節,引起官僚士大夫的不安和反對。同時對其中一些重要人物已經給予適當處分,臺諫官們若繼續喋喋不休,會使更多的士大夫對政府感到寒心等等。然而林旦、上官均、劉摯等人非但不聽勸解,反而更肆無忌憚地上書言事,要求高太後收回成命,而且還不斷上書彈劾熙寧、元豐時期的變法派人物,如改革四川茶法的重要人物陸師閔就被貶為主管東嶽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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