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元祐廢除青苗法

國度: 中國  

朝政: 北宋

國君紀年: 宋哲宗趙煦元佑元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086年   八月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早在元豐八年(1085)八月,宋哲宗即位不久就一再下詔各級地方政府在散放青苗錢時不準強行攤派。至元祐元年閏二月,朝廷又下詔命令各地提舉常平倉將青苗法頒布以來所收取的青苗錢或財物全部當作常平倉財物,由提點刑獄司負責看管,並按照熙寧以前的常平倉法處理這些財物,即在春天青黃不接之際將常平倉財物藉貸給各地農民,秋收之後歸還。在收成好的年景,常平倉加價收購糧食;災荒年景則減價出售給饑荒的農民,藉貸常平倉財物者交納一分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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