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苏轼与司马光论免役法
| 事件经过:
元祐元年(1086)二月,司马光向宣仁太后提出免役法有五害,要求废除免役法,恢复差役法。苏轼在王安石变法期间一直反对免役法,但司马光想全部废除免役法,苏轼认为这是不明智的举动。苏轼、苏辙兄弟认为免役法已推行十余年,收到了一定效果,不能废除。苏轼在上书宋哲宗的同时,还同司马光进行了面对面的讨论。苏轼说:司马相公所要实施的政策都是上应天心、下合人望的事情,唯有役法一事,不敢苟同。差役、免役两法各有利弊,免役之害是要百姓出现钱,聚敛民财,百姓穷困不堪。差役法之弊病在于老百姓几乎长时间为官府服徭役,没有更多的空闲时间从事农业生产,加之下等吏人从中渔利,老百姓深受其害。两相比较权衡,利弊相差无几。现在要改变现行的免役法,实施差役法,百姓未必欢迎。司马光反问道:按你的意见,该怎么办好呢?苏轼回顾了中国古代制度的变迁,认为三代之法,兵农合一,到秦时才分为二,唐中叶以后,府兵制被迫废除,民不知兵,兵不知农,农民拿出钱财养兵,兵士以身家性命保障农民的安全。现行的免役法就与这种情况相同,司马相公要想骤然改变免役法,实施差役法,与恢复兵农合一制一样,困难重重,不可能实现。苏轼还进一步说宋神宗本意是按民户资产的多寡出钱雇役,使老百姓能专心从事农业生产,即使有一些贪赃枉法的小人想从中渔利也不可能了,而一些坊场,河渡则由官府统一收税,用这笔钱来雇人充任衙前等等,这是万世之利,决不可变。不过,苏轼也承认免役法有两大弊端:其一是将农民所缴免役钱移作他用,不真正用人雇人充役;其二是征收免役宽剩钱过多,并用这笔钱来购买坊场、河渡等等。但这仅仅是王安石和吕惠卿的办法,并非神宗本意。司马相公如能彻底消灭此两项弊病,用不着改变免役法,老百姓就十分拥护你了,而且事情很容易办成。司马光听后默不作声。苏轼又谈及熙宁年间曾实行的给田募役法,用官田或免役宽剩钱购买田户来雇人服役,与边境地区弓箭手办法一样。苏轼说自己曾在密州推行过此法,效果极好。所以苏轼劝司马光恢复给田募役法,先在河北、河东、陕西之路试点,然后再推广至全国各地。数年之后,全国役人可减少一大半。司马光听了苏轼的这些看法,极为反感。因而这次谈话没有得到任何结果。第二天苏轼又直接找到司马光的政事堂,陈述自己反对恢复差役法的意见。司马光十分恼火,脸色十分难看,苏轼也毫不退让,并将韩琦与司马光因为刺陕西义官一事的争论重新提起。司马光恼羞成怒,但表面上仍强作欢颜。政事堂的争论使苏轼与司马光之间的关系不断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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