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司馬光任門下侍郎
| 事件經過:
司馬光被任命為陳州 (今河南淮陽)知州後,連續兩次給朝廷上書,談到一些具體問題。他重複了自己從前在一道奏章中的內容,要求太皇太後廣開言路,以達到天下大治的目的。在另一道奏章中他指出宋神宗皇帝在位期間勵精圖治,但所用非人,王安石不知國傢事體,專門用一私之見變亂祖宗舊法,造成很多老百姓失業,民間怨氣滿腹,自從太皇太後執政後,深知王安石變法之弊端,在宋哲宗即位伊始,就着手改變其中一小部分法度,民間百姓歡喜之情溢於言表。由此可見,新法害民是十分明顯的,新法之弊病灼然可知。陛下為什麽還不將其餘的各項新法全部廢除呢?沒有什麽可怕的,因為徹底廢除王安石新法對廣大勞動人民是有利的。司馬光還進一步指出自己曾在前一次上書中提到訓練保甲勞民傷財,使廣大農民失業,農民苦不堪言,而免役法對富人有利,而對窮苦百姓無利,將兵法使將官專軍政,州縣長官無權染指,一旦出現盜賊公行的局面,將如何應對等等。元豐八年(1085)五月,太皇太後高氏派宦官梁惟簡給司馬光傳達禦旨,任命他為門下侍郎,進入中央决策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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