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蹇周辅盐法改革

国度: 中国  

朝代: 北宋

国君纪年: 宋神宗赵顼元丰四年

事件类型: 热门

日期: 1081年   3月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章惇出任湖南察访使时,命令湖南路提点刑狱李初平从广南地区由官府加价搬盐货到湖南贩卖,但并未实行。但至元丰三年 (1081),章惇担任执政大臣职务后,郏亶为了迎合章惇,又提出建议,要求从广南地区运盐至江西贩卖。元丰四年(1081)三月,宋神宗委派权发遣度支副使蹇周辅前往江西地区调查核实官盐销售情况。蹇周辅上任后,经过调查,他提出了改革江西盐法的建议,他认为江西虔州(今江西赣州)地区距离淮南产盐区太远,官府运输到虔州的盐很有限,加之道路险峻,当地人往往吃不上盐。此地离广东地区很近,因此一些私盐贩往往走私广盐到虔州地区贩卖,严重影响了政府的盐税收入。于是蹇周辅与江西和广东二路转运司商议,官府停止运输食盐到虔州,而由广东地区运盐至虔州贩卖,以每年七百万斤为定额,另加一百一十万斤作补充,由官府组织出卖,其中南安军(今江西大余)负责销售广盐一百二十万斤,虔州各县六百余万斤。江西的其余地区依旧由官府出卖淮南盐不变。宋神宗诏令蹇周辅将江西地区盐法改革的情况限一个月写成报告上报中央,中央经过讨论后,基本上同意了蹇周辅的改革措施。元丰五年 (1082)三月,江西路提举常平刘谊上书谓蹇周辅盐法改革仍有弊病。每年官府所定卖盐额太多,江西地区食盐滞销,也严重影响官府的财政收入。于是宋神宗又委派江南东路提点刑狱范峋,提点盐事官曾伉进行调查,然后上报中央。同年九月,湖南地区的韶 (今广东韶关)、连(今湖南连县)、郴(今湖南郴州)、道(今湖南道县)诸州也仿照江西地区的办法运销广东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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