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大理寺之狱

国度: 中国  

朝代: 北宋

国君纪年: 宋神宗赵顼元丰四年

事件类型: 热门

日期: 1081年   10月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元丰四年(1081)十月,大理寺在审理王珫与石士端之妻通奸一案时,状词涉及王珪之子王仲端。知谏院舒宜上书宋神宗,谓此案牵涉到王珪父子是确定无疑的,审理此案的官员因惧怕王挂父子势力而不敢深究。为此王硅之子王仲端也上书宋神宗进行辩解,双方僵持不下,宋神宗只好委派宦官冯宗道前往大理寺监督审理此案。冯宗道告诉宋神宗说此案审理不符合事实,原告许贵惧怕权贵而胡说八道。宋神宗龙颜大怒,说大理寺丞王援营私舞弊,知法犯法,不能不追究,同时命令监察御史里行朱服和检正中书户房公事路昌衡在同文馆审理此案,宦官冯宗道仍然监督审理。大理寺上下官僚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大做手脚,大理少卿朱明之的妻子是翰林院学士王安礼的侄女,同时朱明之又与知谏院蔡卞是亲家。朱明之深知王安礼、蔡卞等人与王王圭有矛盾,王安礼又曾引荐过王援,于是朱明之暗示王援一定要弹劾王仲端有通奸之嫌,与此同时,又伪造证据,上告宋神宗,谓王仲端父子曾与王窥通奸一案有密切关系。王安礼之于王枋将这些伪造的证词告诉了漳州(今福建漳州)军事推官练亨甫,练亨甫将这些话原原本本地转告了知谏院舒亶,于是舒直上书给宋神宗,这样,王援为了迎合王安礼和朱明之之意,伪造证据,将王仲端判刑,王枋则在其中充当传声筒的角色。练亨甫为巴结舒直,将这一重要情况汇报给舒宣,舒直在宋神宗面前告状以后,将宋神宗给他的口头诏旨私下泄露。而集贤殿校理蔡京曾在朝堂之中与朱明之谈论王仲端一案,蔡京对朱明之说:丞相怀疑我们从中做了手脚,你应到御史台去再问一问,大理寺卿崔台符、大理少卿杨汲知情不报,明明知道王援审理此案不公,却未向上汇报。宋神宗下令王援、朱明之、王枋各追夺一官勒停。练亨甫除名勒停,编管到均州(今湖北郧县东)、舒亶、崔台符、杨汲各罚铜二十斤,蔡京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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