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乌台诗案

国度: 中国  

朝代: 北宋

国君纪年: 宋神宗赵顼元丰二年

事件类型: 热门

日期: 1079年   5月28日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元丰二年(1079)五月,苏轼被任命为湖州(今江苏湖州)知州,按惯例都要写一篇到任谢表给皇帝。苏轼的谢表到达朝廷后一个月,权监察御史里行何正臣首先发难,上书谓苏轼谢表中有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是愚弄朝廷,妄自尊大之辞,并声称苏轼的这些文字已在全国传阅,自己是从已刊印后在市上卖的苏轼文稿中摘录递呈宋神宗的。其后御史舒亶也上书攻击苏轼,谓苏轼的谢表是讥讽时政之作,士大夫争相传诵,并进一步指出苏轼在谢表中诽谤宋神宗,牵强附会将苏轼的谢表加以修改,于是苏轼诽谤君主便是人赃俱在了,从而激怒了宋神宗,达到了陷害苏轼,“大不敬”的罪名的目的,紧接着权御史中丞李定上书盖棺定论,攻击苏轼不学无术,浪得虚名,其实是一个阴险的家伙,他还列出应该罢黜苏轼的四条理由。于是宋神宗下令将这些人的意见下达御吏台,审理后迅速上报皇帝。于是宋神宗委派太常博士皇甫遵前往湖州,捉拿苏轼归案。同年七月二十八日,苏轼被押到开封。负责审理此案的御史台首先是搜集整理苏轼的文稿,然后加以验证。但苏轼认为自己的所有文稿都不涉及时政。苏轼在杭州(浙江杭州市)任职期间观钱塘潮时写过一首诗“吴儿生长狎涛渊,冒利忘生不自怜,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御史台官员认为苏轼是在讥讽农田水利法。审理近两个月,御史台将审案记录上呈宋神宗批示。苏轼下狱后,他的弟弟苏辙首先上书宋神宗救援其兄,范镇,张方平等上书力救苏轼,王安礼、宰相吴充也曾委婉劝谏宋神宗不能因文字而杀士大夫,宋神宗的祖母太皇太后曹氏对宋神宗说:“以诗系狱,得非受了小人中伤”。为苏轼说情。宋神宗给苏轼判处了二年徒刑,但因曹太后患病,因而被赦免无罪。由于李定等人的竭力反对,宋神宗重新委派冯宗道前往御史台复审此案,经判决,苏轼贬为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附马都尉王诜追夺二官、勒停,苏辙贬监筠州(今江西高安)盐酒税,王巩贬宾州(今广西宾阳)盐酒务,其他与此案有关的官员被判处以罚铜的处分,其中张方平、李清臣三十斤,司马光、范缜、钱藻、陈襄、刘邠、李常、孙觉、王汾、刘挚、黄庭坚、王安上、吴琯、戚秉道、周邠、盛侨、杜子方、颜复、钱世雄各二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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