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烏臺詩案
| 事件經過:
元豐二年(1079)五月,蘇軾被任命為湖州(今江蘇湖州)知州,按慣例都要寫一篇到任謝表給皇帝。蘇軾的謝表到達朝廷後一個月,權監察御史裏行何正臣首先發難,上書謂蘇軾謝表中有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是愚弄朝廷,妄自尊大之辭,並聲稱蘇軾的這些文字已在全國傳閱,自己是從已刊印後在市上賣的蘇軾文稿中摘錄遞呈宋神宗的。其後御史舒亶也上書攻擊蘇軾,謂蘇軾的謝表是譏諷時政之作,士大夫爭相傳誦,並進一步指出蘇軾在謝表中誹謗宋神宗,牽強附會將蘇軾的謝表加以修改,於是蘇軾誹謗君主便是人贓俱在了,從而激怒了宋神宗,達到了陷害蘇軾,“大不敬”的罪名的目的,緊接着權御史中丞李定上書蓋棺定論,攻擊蘇軾不學無術,浪得虛名,其實是一個陰險的傢夥,他還列出應該罷黜蘇軾的四條理由。於是宋神宗下令將這些人的意見下達禦吏臺,審理後迅速上報皇帝。於是宋神宗委派太常博士皇甫遵前往湖州,捉拿蘇軾歸案。同年七月二十八日,蘇軾被押到開封。負責審理此案的御史臺首先是搜集整理蘇軾的文稿,然後加以驗證。但蘇軾認為自己的所有文稿都不涉及時政。蘇軾在杭州(浙江杭州市)任職期間觀錢塘潮時寫過一首詩“吳兒生長狎濤淵,冒利忘生不自憐,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御史臺官員認為蘇軾是在譏諷農田水利法。審理近兩個月,御史臺將審案記錄上呈宋神宗批示。蘇軾下獄後,他的弟弟蘇轍首先上書宋神宗救援其兄,范镇,張方平等上書力救蘇軾,王安禮、宰相吳充也曾委婉勸諫宋神宗不能因文字而殺士大夫,宋神宗的祖母太皇太後曹氏對宋神宗說:“以詩係獄,得非受了小人中傷”。為蘇軾說情。宋神宗給蘇軾判處了二年徒刑,但因曹太後患病,因而被赦免無罪。由於李定等人的竭力反對,宋神宗重新委派馮宗道前往御史臺復審此案,經判决,蘇軾貶為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附馬都尉王詵追奪二官、勒停,蘇轍貶監筠州(今江西高安)????酒稅,王鞏貶賓州(今廣西賓陽)????酒務,其他與此案有關的官員被判處以罰銅的處分,其中張方平、李清臣三十斤,司馬光、範縝、錢藻、陳襄、劉邠、李常、孫覺、王汾、劉摯、黃庭堅、王安上、吳琯、戚秉道、周邠、盛僑、杜子方、顔復、錢世雄各二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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