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宋神宗撰修《两朝国史》
| 事件经过:
熙宁十年(1077)五月,宋神宗诏令编修仁宗、英宗两朝正史,委任宰相吴充为监修国史官,宋敏求、王存、黄履、林希等人为编修官。元丰元年(1078)又命令曾肇参加两朝国史的编修工作。四年(1081),宋神宗认为曾巩长于史学,委任他为管勾编修国史院,具体负责撰写五朝国史的写作任务。宋神宗根据曾巩的建议,下令各地方官尽快访问各朝大臣的后代,必须在限定的时间里将这些人的谈话记录送往编修国史院,中书执政机构也得将历朝文字、记录和枢密院机要文件交给国史院,以备编修五朝国史之用。五年(1082)四月中止撰修五朝国史的工作。同年六月,仁宗、英宗两朝正史撰修完毕,共计一百二十卷。宋神宗对宰相王珪、编修史官蒲宗孟、李清臣、赵彦若、王存、曾肇等人进行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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