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鄭俠之獄
| 事件經過:
熙寧八年(1075)正月,鄭俠因上書得罪編管汀州(今福建長汀)後,京城士大夫大多同情他的遭遇,於是解囊相助,為鄭俠沿途路費捐款捐物。參知政事呂惠卿素來與鄭俠不和,而且反感參知政事馮京曾與自己政見不同,想藉鄭俠事件排擠馮京。於是呂惠卿在宋神宗面前挑撥離間,謂鄭俠在上書中攻擊青苗、免役等法是衆所周知的;鄭俠的奏章中有關於皇宮之內有人披甲上殿大駡宋神宗等事情,這是參知政事馮京唆使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國指導鄭俠寫成的。宋神宗下令將這一事件送往御史臺審理,知製誥鄧潤甫參與此案的審理工作。張琥迅速派遣舒亶追趕鄭俠,在陳州(今河南淮陽)將鄭俠的東西全部收繳,送回中央。審判官還對鄭俠嚴刑拷打,要他招供曾與哪些人有過交往,並把鄭俠所供的人全部被逮捕入獄。宋神宗瞭解情況後,怕牽連太多,下詔盡早結束此案的審理。鄭俠被判為編管英州 (今廣東英德),參知政事馮京任亳州(今安徽亳縣)知州,權發遣戶部副使王堯臣追奪一級官職,丁諷貶為監無為軍(今安徽無為)酒稅,著作佐郎王安國放歸田裏,毀掉以前所寫的一切文稿,慶州錄事參軍楊忠信、吏人孔仲卿、撫州進士吳無至判處杖刑後,分別編管郴州(今湖南郴州)、邵州(今湖南邵陽)、永州 (今湖南零陵),楊忠信還被除名,永遠不被敘用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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