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熙寧編排蕃兵
| 事件經過:
熙寧八年(1075)十一月,宋神宗下令將陝西邊境地區的蕃兵組織起來(蕃兵是由沿邊少數民族組成的軍隊),年齡在二十歲以上,本戶有九丁以上挑選五丁,六丁取四丁,四丁取三丁,三丁取二丁,二丁取一丁,最多的人戶不得超過五丁,在挑選出來的這些蕃兵手背上刺字,每十人組成一個十將單位,根據本民族人數的多少每五十人設置副兵馬使一人,一百人設一名軍使,一名副兵馬使,二百人設軍使一名,副兵馬使三名,三百人設指揮使一名,軍使二名,副兵馬使三名,四百人增加軍使一名,副兵馬使一名,五百人增加指揮使一名,副兵馬使一名。這些蕃兵除了每月正常的軍俸外,還可以得到一些額外的賞錢。指揮使一千五百文、副指揮使一千文、軍使七百文、副兵馬使五百文、十將三百文。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