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李杞等人改革蜀茶法
| 李杞等人改革蜀茶法
事件经过:
自从宋朝发动熙河路战役之后,王韶上书朝廷,认为西部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经常将大批良马赶到与宋朝接壤的地区,这些少数民族所喜欢的唯有茶叶,但边境地方政府缺乏茶叶与他们交换马匹。熙宁七年(1074)正月,宋神宗诏令三司勾当公事李杞到四川地区收购茶叶送到秦凤路,熙河路,与各少数民族交换马匹,同时宋神宗还下令调拨银十万两、帛二万五千匹、度僧牒五百道给李杞,李杞可以动用四川地区的常平钱物、坊场钱收购茶叶,著作佐郎蒲宗闵协助李杞办理此事。李杞上任后,立即在四川地区产茶州县由官府设置收购茶场,将每年茶税钱增加到四十万贯,同时严禁园户私自买卖茶叶,违者严惩不贷。至熙宁八年(1075),李杞因病离职。都官郎中刘佐上任后,官府茶叶堆积如山,运输不便,很难将川茶运往陕西地区。他建议朝廷将陕西解盐运往四川地区,由官府垄断销售,然后用卖盐所得钱购买茶叶,但收效甚微。熙宁十年 (1077),知彭州(今四川彭县)吕陶多次上书朝廷,猛烈抨击李杞、刘佐等人对蜀茶法的改革,李杞、刘佐、蒲宗闵等人被贬官。宋神宗又任命李稷为三司判官,继续经营蜀茶改革。李稷着重改革茶场司机构,选派清正廉洁的官员为茶场司官僚,大力整顿吏治,同时声明茶场司工作各州县地方官不得横加干预,还调整茶叶收购价格,由于茶叶价格起伏不定,李稷下令取其中价,然后规定每年所收购茶叶数量,对完成定额的官吏进行奖励,否则要受到惩罚。同时,李稷和蒲宗闵还上书朝廷,建议严禁将南方茶叶运往陕西地区出售。至元祐元年(1086),侍御史刘挚上书朝廷,弹劾李稷、蒲宗闵等人,废除了他们的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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