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三司使大火
| 事件经过:
熙宁七年(1074)九月,盐铁部失火,火势蔓延,焚毁了整座三司衙门,共计房屋一千O八十间。火灾发生时,判军器监章停迅速率领属下士兵前往救火,身先士卒,为宋神宗赏识。火灾发生后,三司使元绛被罢黜,盐铁副使张问出任虢州 (今河南灵宝)知州,盐铁判官李端卿、韩忠彦被降一级官,出任州军通判,度支副使孙坦、户部副使贾昌衡等及其他各级官僚并罚铜三十斤,宋迪等人追夺两官勒停。宋神宗下令立即从熙河路调运木材进京,由将作监规划设计,重修三司衙门,任命章惇为权发遣三司使,暂时负责三司的一切事务。因许多文件、档案资料被焚毁一空,章惇迅速组织十五名吏人从其它各衙门搜集整理原有的文件副本,并将原有的一些法令条文集中起来,进行整理分类。章惇还要求宋神宗将原来不属于三司使的权力下放自己,如三司官吏任免权等,以处理善后工作,宋神宗答应了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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