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熙寧實施手實法
| 事件經過:
呂惠卿之弟呂和卿擔任麯陽縣(今河北麯陽)縣尉時嚮司農寺提出建議:讓老百姓各自提供自己的産業情況,如果隱瞞不報,可允許他人告姦,這樣,無論貧富都不敢隱瞞田産、傢業,是編造五等丁産簿的最佳方案。宋神宗下令將呂和卿的建議送往提舉編修司農寺條例司討論。參知政事呂惠卿認為各地青苗、保甲、農田水利等法的執行完全靠五等丁戶簿的情況而定,農戶所出免役錢多寡不一,完全是由五等丁産簿不完善而造成的,按照手實法編定五等丁産簿時,朝廷預先將手實法的格式傳達給各地百姓,要求農戶按照格式填寫自己的産業情況,然後送交縣官登記入册,官府按産業多寡將農産劃分成五等,從而確定每戶應嚮官府交納的賦稅和錢財,並將應交納錢財的人戶張榜公佈兩個月,總計一縣老百姓産業的實際數量平均攤派原來所規定的役錢;老百姓的田産一律由官府折合成錢,官府事先定出一個適當的田産價格標準,然後按照這一標準折合農戶的田産上報官府。熙寧七年 (1074)七月,開始推行手實法。次年(1075)十月,呂惠卿罷政後,朝廷下令廢除。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