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張商英貶監荊南稅

國度: 中國  

朝政: 北宋

國君紀年: 宋神宗趙頊熙寧五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072年   十一月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沂州(今山東臨沂)地方官判處軍賊李則死刑,上報審刑院、大理寺後,這些機構官員都認為判决合理,維持原判。最後將此案移送刑部,刑部詳覆官陳官認為李則應該減刑判决。於是檢詳官劉奉世上書彈劾刑部官員陳端,權監察御史裏行張商英上書詆毀執政大臣,認為劉奉世之所以有恃無恐,是因為有後臺為他撐腰,於是得罪了宰相王安石。其後張商英又上書彈劾樞密院小吏任遠營私舞弊十二事,並嚮宋神宗告狀說樞密院官員有意庇護任遠而不繩之以法。樞密使文彥博、副使吳充、蔡挺懷疑張商英與王安石勾結起來嚮樞密院發難,於是他們聯合起來,以辭職相要挾,不去樞密院處理政務,並派小吏將樞密院大印送往宰相辦公的政事堂。文彥博等人聲稱既然臺諫官彈劾樞密院長官庇護吏人,因此衹有事情水落石出之後;樞密院長官才能回去辦公。宋神宗聽說這一消息後,派人敦促文彥博等人回樞密院辦公;而此時張商英依舊不依不饒,上書彈劾樞密院吏人任遠。熙寧五年(1072)十一月,宋神宗為了盡快解决這一矛盾,不得不下令將張商英貶監荊南酒稅。張商英被貶後,他的上司御史中丞鄧綰上書替他辯護,認為臺諫官有小小過失即被貶逐的話,今後還有誰敢說話呢?但宋神宗沒有采納鄧綰的意見,張商英依舊被貶。
   中国 關鍵詞: 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