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s: 曾布论免役法
| 曾布论免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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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宁四年(1071)七月,针对刘挚对免役法的攻击,变法派人物曾布上书辩解,提出了与刘挚截然相反的看法。第一,免役法的出台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先只在开封府试点,然后总结出经验教训,再推行到全国;第二,就开封府试行免役法的情况而言,原来的上等户免除了衙前差役,服差役所用费用省去十分之四、五,而中等人户的徭役负担比原来减轻十分之六、七,而下等人户比原来减轻十分之八、九;第三,耕种田地的老百姓过去总是因为沉重的徭役负担而愈来愈贫困,现在完全可以交纳部分钱财而免除徭役安居乐业,尽力耕种田地;第四,免役法推行后,上等户所减少的费用相对少些,中等户减少的费用比原来所耗费的少得多,第五,天下之大,徭役轻重情况极不相同。免役法推行后,重新登记农户的资产,按照户等高低出钱,各户等中又分别分出三等或五个等级,第六,过去州县户等不实,不足为凭,朝廷巳派人对这种情况加以纠正,按照农户实际情况升降其户等,第七,州县的徭役没有不可以雇人承担的,目前投名衙前占总衙前数的一半以上,他们负责管理仓场、库务、纲运官物等货物,而其它类型徭役雇人承担也是由来巳久;第八,免役钱是交纳钱还是输纳货物,都取决于老百姓本人,是毫无根据的;第九,过去农户服徭役,无论丰收年景,还是荒年,都不得不服役。实行免役法后,农民在丰年稍微有富裕的钱财即可以为歉收之年作好准备;第十,朝廷与司农寺颁行免役法的目的无非是为了使农户减轻原来的徭役负担,并无征收钱财之意,比如两浙路,全路共计一百四十余万户人口,共纳免役钱七十万贯,开封府(今河南开封)十六万户,出免役钱十六万贯,可见两浙路役钱比开封府少一半。其后刘挚、杨绘等人纷纷上书辩论,发生了一场关于免役法和东明县民上诉事件的大论战。最后,由于刘挚、杨绘等人对曾布关于免役法论述的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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