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熙寧立太學三捨法

國度: 中國  

朝政: 北宋

國君紀年: 宋神宗趙頊熙寧四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071年   十月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熙寧元年(1068),劉庠等人建議改革太學制度,但並未收到多少實效。熙寧四年(1071)十月,太學規模逐漸完備。元豐二年 (1079)又經過李復等人的改革,太學三捨法纔最後完善起來。改革後的太學三捨法規定,除主管學校的官員而外,太學設置十員直講,每二入主講一經,官府對於教育有方的學官予以提升,對不稱職的教官予以貶黜。教官教學成績是根據所教授太學生的道德行為、經術學問、升學率等方面加以評定、考核。太學生生員是經過州縣考選而進入太學的,入學後,每三十人為一齋,由學生自由選擇一本經書,跟隨該直講學習。太學生分為三等,初入學者為外捨生(熙寧時不限名額,元豐時以二千人為限),外捨生一年後可升為內捨生,名額為二百人(元豐時增三百人),內捨生再升為上捨生,名額為一百人,太學生的食宿全部由官府供給,這就是所謂太學三捨。生員的升等完全由考試成績决定。外捨生每月考試一次,年終進行一次統考,衹要成績合格,平時又不違反校規,經術也合符要求,即可以升入內捨;內捨生一年以後,如果考試成績達到“優”或“平”二等,參考平常的道德行為、經術學問,然後升入上捨,上捨生考試分為上、中、下三等,名列上等者可以不參加科舉考試而直接任命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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