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熙宁立太学三舍法
| 事件经过:
熙宁元年(1068),刘庠等人建议改革太学制度,但并未收到多少实效。熙宁四年(1071)十月,太学规模逐渐完备。元丰二年 (1079)又经过李复等人的改革,太学三舍法才最后完善起来。改革后的太学三舍法规定,除主管学校的官员而外,太学设置十员直讲,每二入主讲一经,官府对于教育有方的学官予以提升,对不称职的教官予以贬黜。教官教学成绩是根据所教授太学生的道德行为、经术学问、升学率等方面加以评定、考核。太学生生员是经过州县考选而进入太学的,入学后,每三十人为一斋,由学生自由选择一本经书,跟随该直讲学习。太学生分为三等,初入学者为外舍生(熙宁时不限名额,元丰时以二千人为限),外舍生一年后可升为内舍生,名额为二百人(元丰时增三百人),内舍生再升为上舍生,名额为一百人,太学生的食宿全部由官府供给,这就是所谓太学三舍。生员的升等完全由考试成绩决定。外舍生每月考试一次,年终进行一次统考,只要成绩合格,平时又不违反校规,经术也合符要求,即可以升入内舍;内舍生一年以后,如果考试成绩达到“优”或“平”二等,参考平常的道德行为、经术学问,然后升入上舍,上舍生考试分为上、中、下三等,名列上等者可以不参加科举考试而直接任命为官。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