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李定任權監察御史裏行
| 事件經過:
熙寧三年(1070)四月,李定為了得到升遷,對王安石阿諛奉承,說:南方老百姓非常樂意藉貸青苗錢,沒有出現不良的現象。王安石聽完李定的話後十分高興,後來秘密嚮宋神宗舉薦李定。宋神宗召見李定時詢問青苗法實施後的有關情況,李定又大肆喧染了一番青苗法的好處,宋神宗竜顔大悅。而王安石準備任用李定為知諫院,但陳升之、曾公亮堅决不同意王安石的意見,他們認為從來沒有過如此先例,於是朝廷改任李定為權監察御史裏行。知製誥宋敏求拒絶起草委任詔書,其後呂大臨、蘇頌二人又很長時間不下達任命書。最後,宋神宗為李定任職一事專門質問呂大臨、蘇頌二人,並解除了他們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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