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司馬光撰《通志》

國度: 中國  

朝政: 北宋

國君紀年: 宋英宗趙曙治平三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066年   四月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治平三年(1066)四月,宋英宗命令竜圖閣直學士司馬光編撰歷代君主與臣子之間事跡以供皇帝審閱。司馬光上書朝廷,說自己年幼時,便已涉獵史書,總覺得紀傳體史書文字繁多,就算專門讀書的人也不可能讀完,更何況陛下身為皇帝,日理萬機,要想全部瞭解前人的得失,實在不容易。鑒於這種情況,司馬光着手將上自戰國、下迄五代的歷史除在正史之外,兼采用其它書籍的記載,按照《左氏春秋》的體例編寫成一套書,名字叫做《通志》,凡是關係到國傢興衰或與老百姓休戚相關的事,善的可以使帝王加以效法,醜惡的東西則讓帝王引以為戒。與此同時,司馬光還大量刪減浮見文字,希望此書能使陛下閱覽方便,而且能長些見識。但司馬光認為憑自己個人的力量是完不成這一任務的。當時司馬光僅僅將《通志》戰國部分的八捲呈交宋英宗,宋英宗看後,命令他繼續完成這一項工作。司馬光在奏章中還希望宋英宗仍將自己今後所編寫的書名叫做《通志》。這部書縱橫千餘年,任務繁重,司馬光建議宋英宗抽調翁源縣(今廣東翁源)縣令劉恕、將作監主簿趙君錫二人同自己一道完成這一巨著。宋英宗同意了司馬光的建議,但其後趙君錫父親去世,沒有參加編寫工作,由國子監直講劉做代替趙君錫,參加編寫《通志》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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