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s: 宋诏复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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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仁宗天圣七年(1029)设置武举考试,皇祐元年(1049)废罢。至嘉祐八年(1063),枢密院官僚上书朝廷,认为文武官吏,缺一不可,与其任用一些不学无术的人为武将,毋宁任用那些饱读兵法书籍、颇知战阵的人为将官。而且目前所用的武将大多是从前些年武举考试中选拔出来的。治平元年(1064)九月,宋英宗命令翰林学士、知制诰等官吏讨论恢复武举考试的具体方案。两制官们认为武举应同科举考试同时进行,允许中央高级官僚、地方行政长官和高级将领推荐人才参加武举考试。考试内容分为时务策和武艺两项,成绩优秀授予殿直官位,其次分别为三班奉职、三班借职、殿侍、三班差使,虽然时务策不合格,但武艺异常精湛者听凭皇帝圣旨的仲裁。翰林学士贾黯建议武举考试应象科举考试中的明经科一样,从兵法书籍或史书中有关军事问题的记载中出题,武举者能用自己的话或前人的有关注释阐明道理,或根据所提出的问题陈述自己解决问题的策略者为合格。宋英宗完全采纳了这些建议。同时下诏规定:每次武举考试前由兵部统计参加武举考试人员的数量及举子其它各方面的情况。次年三月,由文臣二员和兵部长官考试时务策一道,由马军司考试射箭、骑马和武艺,这是初试。初试合格者再由皇帝委派的官员和兵部长官在秘阁组织第二次考试,也是考试时务策一道,同时派一些文臣和高级将领主持武艺考试,合格者授予武将官职,这就恢复了武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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