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辽朝伐木于宋境
| 事件经过:
嘉祐七年(1062)、辽清宁八年六月,辽朝派人在宋朝领土内砍伐木材,长达十余里。宋朝地方官担心引起边患,不敢阻止辽朝的无理行为。单州团练使刘永年认为,如果不对这种行为加以制止,辽朝会得寸进尺,后患无穷。他派人到辽朝砍伐的木材堆里放火,焚毁了全部堆积的木材,然后将此事上报中央,宋仁宗对刘永年的举动大加赞赏。辽朝地方官司派使者致书代州(今山西代县),强烈要求捉拿纵火犯,刘永年对辽朝使者说:纵火犯固然有罪,但这是在宋朝境内,与辽朝无关。驳得辽朝使者哑口无言。辽朝也自知理亏,不敢再到宋朝领土砍伐木材了。为此,宋仁宗提拔刘永年为代州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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