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張方平知陳州
| 事件經過:
京師富民劉保衡開設酒場,拖欠官府麯錢一百餘萬文,三司派遣吏人督催,劉保衡不得不變賣傢産以還債。三司使張方幹在劉保衡拍賣傢産時買下了他的房屋。再也沒有進過傢門。但劉保衡的姑姑到開封府告狀,說劉保衡並非劉氏後代,而是一個無賴地痞,他毀壞了劉氏祖宗基業。開封府派遣吏人調查,情況屬實。御史中丞包拯上書朝廷,彈劾張方平,指責他身為三司使,卻乘人之危,賤買所管轄富民的住宅,寡廉鮮恥,實在駭人聽聞,如此小人,朝廷不能委以大任,處之以高位。嘉祐四年 (1059)三月,張方平被貶知陳州(今河南淮陽),張方平尚未到任,又改知應天府(今河南商丘),集賢院修撰宋祁繼任三司使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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