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宋校正醫書
| 事件經過:
嘉祐二年(1057)八月,韓琦建議在各路大州及並(今山西陽泉南)、益(今四川成都)、慶(今甘肅慶陽)、渭(今甘肅平涼)四州每年由官府出錢二十萬文,其餘州軍監十萬文,委托地方官挑選醫師研製藥物,不時發放給當地老百姓,以救其疾病之苦。後來他又上書朝廷,認為現在醫書版本有許多錯誤之處,如《靈樞》、《太素》、《甲乙經》、《廣濟》、《千金》、《外臺秘要》等書漏洞百出,就連最普遍的《神農本草經》雖然在宋太祖開寶年間專門派官吏進行過校正,但仍未完善。因而韓琦建議宋仁宗選派一些諳熟醫學的官僚士大夫與太醫局醫生一道校訂醫書,然後頒布到全國。宋仁宗采納了這一建議,在編修院專門設置校正醫書局,任命直集賢院掌禹錫等四人同時為校正醫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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