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s: 宋置广惠仓
| 宋置广惠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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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二年(1057)八月,枢密使韩琦建议朝廷停止鬻卖各地户绝田产(即无主田地),召募农户租佃,每年农户夏税所交纳的租税用来供给城市里年老体弱或无人抚养的孤儿,政府专门设置仓库储存户绝田产的租税收入,这些仓库称之为广惠仓。各地仓库建成后,宋仁宗命令各路提点刑狱专门管理广惠仓,每年年底将广惠仓收入和开支情况上报三司,并规定十万户以上地区存留一万石、七万户以上者八千石、五万户以上者六千石、三千户以上者四千石、二万户以上者三千石、一万户以上一干石,不满一万户的地区一千石,广惠仓粮食超过上数规定时,各地方长官才能将户绝田产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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