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宋罢诸路里正衙前

国度: 中国  

朝代: 北宋

国君纪年: 宋仁宗赵祯至和二年

事件类型: 热门

日期: 1055年   4月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知并州韩琦上书朝廷,指出各地百姓差役之苦莫过于里正衙前。自宋夏战争爆发后,衙前之役更为辛苦,甚至迫使一些充任衙前之役的人不得不让寡居之母改嫁他人,或者亲人分居,总之千方百计地规避差役。而宋朝规定:里正负责催督租税,任满后担任衙前差役,负责看守、押运官府货物。由于各地贫富不均现象十分突出,因而差役负担极不公平。韩琦建议废罢各地里正衙前,只派差乡户衙前。至和二年(1055)四月,宋仁宗下令将韩琦的奏章传达到京城开封府、河北、河东、陕西、京西等路转运司,征求各地转运司的意见。其后,韩绛等人建议实行五则法,各地差派乡户衙前,一律按照产钱和财产多寡从多到少设立簿书,排定应差人户,分为五则,而衙前差派也一律以簿书为标准。如果最艰辛的衙前共有十处,需要十个人负责,各地方政府即排定第一等富裕人户一百户,若第二等衙前需要五人,即排定二等人户五十户,准备十次衙前差役,不再差派里正。各地方政府所设置应役簿书一律由通判掌握,转运使、提点刑狱等官吏负责监督。宋朝政府又重新为淮南、两浙、荆湖、福建等地制定具体的细则。然后由三司颁布到全国。这样,便在全国范围内废除了里正衙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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