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宋罷諸路裏正衙前

國度: 中國  

朝政: 北宋

國君紀年: 宋仁宗趙禎至和二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055年   四月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知並州韓琦上書朝廷,指出各地百姓差役之苦莫過於裏正衙前。自宋夏戰爭爆發後,衙前之役更為辛苦,甚至迫使一些充任衙前之役的人不得不讓寡居之母改嫁他人,或者親人分居,總之千方百計地規避差役。而宋朝規定:裏正負責催督租稅,任滿後擔任衙前差役,負責看守、押運官府貨物。由於各地貧富不均現象十分突出,因而差役負擔極不公平。韓琦建議廢罷各地裏正衙前,衹派差鄉戶衙前。至和二年(1055)四月,宋仁宗下令將韓琦的奏章傳達到京城開封府、河北、河東、陝西、京西等路轉運司,徵求各地轉運司的意見。其後,韓絳等人建議實行五則法,各地差派鄉戶衙前,一律按照産錢和財産多寡從多到少設立簿書,排定應差人戶,分為五則,而衙前差派也一律以簿書為標準。如果最艱辛的衙前共有十處,需要十個人負責,各地方政府即排定第一等富裕人戶一百戶,若第二等衙前需要五人,即排定二等人戶五十戶,準備十次衙前差役,不再差派裏正。各地方政府所設置應役簿書一律由通判掌握,轉運使、提點刑獄等官吏負責監督。宋朝政府又重新為淮南、兩浙、荊湖、福建等地製定具體的細則。然後由三司頒布到全國。這樣,便在全國範圍內廢除了裏正衙前制度。
   中国 關鍵詞: 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