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宋減湖南丁身米

國度: 中國  

朝政: 北宋

國君紀年: 宋仁宗趙禎皇佑四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052年   七月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五代十國時期,馬氏割據湖南,徵調老百姓上山伐木,不論貧富,一律按照一傢丁口多寡徵發。宋朝建立後,逐漸將這些不願服徭役的工人的勞動量折算成錢,讓他們在納稅時交納與工作量價值相等的米,因而各傢輕重極不平均,貧睏之戶因丁多而交納米也多,導致一些人戶愈益貧睏。皇祜四年(1052)七月,宋仁宗下令三司按照工作量的最低值為標準,讓服役之傢交納丁米。這樣,每年比原來減少十萬餘石糧食,而受益最多的地區是彬(今湖南彬州)、永(今湖南零陵)、桂陽監(湖南桂陽)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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