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s: 宋实施对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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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夏战争爆发后,商人到边境地区入中粮食,官府开始增给东南地区食盐。商人入中后,将官府发给的凭证拿到开封府,政府或给他们钱,或给金帛,或给盐货。而商人往往因为贩盐得利最多,因而大多只要官府的食盐。官府发行的盐钞过多,从而使各地食盐价格猛跌,原来八百斤盐可卖钱十万文,至此仅卖六万文。商人往往是通过弄虚作假的办法来获取盐钞的,食盐价格下跌后,商人又将所得盐钞储藏起来。皇祐二年(1050)正月,宋仁宗鉴于这种情况,委派王尧臣、王守忠、陈旭等三司官员重新调整原来的盐钞政策。王尧臣等人建议由商人入中现钱到京师,国家按照原来的盐价发给商人相同价值的盐钞。而商人原来储藏的盐钞每十万贯只发给七万贯的盐货,河北地区仅给六点五万贯。从此以后,商人入钱到京师后,达到十万贯钱者才由政府发给盐、茶、金帛等物,这就是所谓的对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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