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贾昌朝诱“投来南军”
| 事件经过:
宋朝河北边境地区士兵逃入辽朝者极多。辽朝统治者从这些士兵中挑选勇敢善战的人组成“投来南军”。按照宋朝的法律规定:凡是逃亡士兵,即使归队自首,也一律处死。因此,许多逃亡到辽朝的士兵不敢回到宋朝,于是只好死心塌地地为辽朝卖命。贾昌朝担任河北路大名府 (今河北大名)地方行政长官后,于皇祜元年(1049)三月,上书朝廷,建议废除这一法令,凡是逃亡后归来者一律免罪,而且还稍稍进行升迁。因而逃亡到辽朝的士兵又纷纷回到宋朝,宋朝利用他们熟知辽朝情况的有利条件,往往任用他们为侦察人员,刺探辽朝的动静。从此以后,辽朝开始拒绝收留宋朝逃亡士兵,并且不再信任“投来南军”了,这就有效地防止了士兵的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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