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宋夏和议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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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历四年(1044)、夏天授礼法延祚七年十月,西夏与宋朝最后达成和议,夏国主元昊称臣。和约规定:宋夏战争中双方所掳掠的将校、士兵、民户不再归还对方;从此以后,如双方边境之民逃往对方领土,都不能派兵追击,双方互相归还逃人,宋夏战争中西夏所占领的宋朝领土栲栳、镰刀、南安、承平等地以及其它边境蕃汉居住区一律从中间划界,双方在本国领土上可以自由建立城堡;宋朝每年赐给西夏绢十三万匹、银五万两、茶二万斤,西夏到宋朝祝贺乾元节时,宋朝回赐银一万两、绢一万匹、茶五千斤,祝贺正旦节时回赐银五千两、绢五千匹、茶五千斤,每年冬季则赐给西夏服装费:银五千两、绢五千匹,元昊生日时,宋朝赏赐银二千两、衣服料绢帛二千匹、杂帛二干匹。宋仁宗同意了元昊所提出的要求,于是宋夏正式达成和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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