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宋夏和議成
| 事件經過:
慶歷四年(1044)、夏天授禮法延祚七年十月,西夏與宋朝最後達成和議,夏國主元昊稱臣。和約規定:宋夏戰爭中雙方所擄掠的將校、士兵、民戶不再歸還對方;從此以後,如雙方邊境之民逃往對方領土,都不能派兵追擊,雙方互相歸還逃人,宋夏戰爭中西夏所占領的宋朝領土栲栳、鐮刀、南安、承平等地以及其它邊境蕃漢居住區一律從中間劃界,雙方在本國領土上可以自由建立城堡;宋朝每年賜給西夏絹十三萬匹、銀五萬兩、茶二萬斤,西夏到宋朝祝賀乾元節時,宋朝回賜銀一萬兩、絹一萬匹、茶五千斤,祝賀正旦節時回賜銀五千兩、絹五千匹、茶五千斤,每年鼕季則賜給西夏服裝費:銀五千兩、絹五千匹,元昊生日時,宋朝賞賜銀二千兩、衣服料絹帛二千匹、雜帛二幹匹。宋仁宗同意了元昊所提出的要求,於是宋夏正式達成和議。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