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郭諮行千步方田法
| 事件經過:
洺州(今河北永年)肥鄉縣田賦極不平均,但河北路轉運使楊偕無計可施,衹好任用大理寺丞郭諮為縣令,並委派秘書丞孫琳輔佐郭諮,着手改革這一不合理狀況。慶歷三年(1043)十月,郭諮、孫琳等人采用千步方田法丈量土地,核實土地實際面積,四百餘戶無地農民免除了田賦,一百余家有地無租的人戶上交田租,增收規避隱匿賦稅八十萬貫石,使一些流亡在外的百姓漸漸又返回了傢園。恰在此時,諫官王素也建議平均全國田賦,歐陽修上書認為郭諮的幹步方田法簡便易行。因此,宋仁宗命令郭諮等人在毫(今安徽毫縣)、壽(今安徽風臺)、汝(今河南臨汝)、蔡(今河南汝南)四州進行試點,對突出的田賦不均現象進行核實。郭諮等人先到蔡州上蔡縣(今河南上蔡)丈量田地二萬六千餘頃,然後根據田地數量平攤賦稅。其後郭諮等人上書朝廷,認為全國各州縣逃田(不納稅田)太多,丈量田地相當睏難,宋朝廷一些大臣也認為這樣大規模清丈田地是勞民傷財,不得不中止清查田地,千步方田法亦被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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