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范仲淹官事
| 事件經過:
慶歷三年(1043)五月,由於災異現象屢次出現,范仲淹上書建議君臣勤修政事,並提出了六條具體意見,其主要內容包括:災異現象屢屢出現,朝廷內外大臣必須同心同德,共度難關;朝廷派遣使臣前往全國各地,審理各種刑事案件,減輕刑罰,全國各州縣長官對當地貧苦百姓進行統計,一些實在生存不下去的老百姓應由官府予以救濟,凡在宋夏戰爭中傷亡的將士之傢,國傢應予以適當的撫恤,邊境之民被西夏軍隊擄掠者一律由政府負責用錢將他們贖回;各地官府不得強行督催百姓因貧窮而拖欠國傢的賦稅,等等。范仲淹認為倘若朝野上下下大力氣解决了上述問題,天下就會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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