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慶歷新政
| 事件經過:
宋仁宗提拔范仲淹、韓琦、富弼等人執掌朝政後,每每詢問他們使天下太平的策略。慶歷三年(1043)九月,范仲淹上書條陳十事,認為是目前必須解决的十件大事。一、明黜陟。宋朝對官僚實行磨勘制度,文官三年晉升一次,武將五年晉升一次,完全論資排輩,因而很多官僚昏席無能,缺乏實際工作能力,僅僅是坐享其成而已。因此范仲淹建議按照實際能力考核官吏,幹練勤政的官吏予以升遷,否則予以罷黜。二、抑僥幸。宋代官僚實行恩蔭之製,大官僚的子孫無論賢愚均可通過恩蔭作官,因而范仲淹建議減少恩蔭人數,延長恩蔭時間,縮小恩蔭範圍,並對恩蔭作官者進行嚴格考核,否則不能進入仕途,三、精貢舉。改革科舉制度,讓舉子們學習經世致用之學,同時嚴格考試制度和考場紀律,成績優等者才能做官。其餘考中進士的士大夫衹能試用,試用合格方能做官;四、擇官長。地方知州、縣令是一方之主,而官僚往往論資排輩即可升為知州、縣令。因此,地方政治混亂,各地老百姓深受其害,動搖了封建統治的基礎。因而范仲淹建議凡是知縣、縣令都必須由上級官僚保舉,並增加保舉官員的人數,如果被保舉的官僚才能有限或犯了錯誤,保舉者相應受到懲罰;五、均公田。由於官僚人數迅速增加,作官的途徑越來越多。因而一些官員任滿一屆後,很長時間才能再次上任,在此期間沒有俸祿,衹好求人藉貸度日,等到下次上任後,便大肆勒索、盤剝百姓。范仲淹建議各地官僚的職田應該公平分配,沒有職田的官員應給予職田。這樣就可以使官吏上任後更清正廉潔,這對當地百姓也是莫大之利,六、厚農桑。農業是立國之本,范仲淹主張大力興修水利,發展農桑事業,提高農業單位面積産量,保護全國農民的生産積極性,從而達到富國的目的:七、修武備。宋朝養兵百萬,大多駐守京師。宋夏戰爭爆發後,禁軍多抽調到西北地區,因而京師防務空虛,加之召募之兵動輒反叛朝廷。范仲淹建議召募京師附近五萬強壯青年為兵,幫助禁軍守衛京師,而這些士兵大多數時間從事農業生産,農閑季節進行軍事訓練,這是強兵和節省財政開支的最有效辦法,八、減徭役。范仲淹主張省並一些不必要的州、縣,以減輕農民的徭役負擔,同時減少公人,使他們回到農業中去。徭役減輕後,農民纔有更多的時間從事耕種,封建國傢也會自然而然地富裕起來,九、覃恩信。君主應盡量減少賞賜,如在一些大型儀式(比如郊祀之禮等等)後的大規模賞賜耗費國傢大量錢財,減少這些儀式勢在必行,十、重命令。各級官僚應該按照國傢法律辦事,不得貪贓枉法,不得法外用刑。宋仁宗完全接受了范仲淹的建議,將其中一些建議製定成法律條文,責成有關部門執行,並將這些條文在全國公開頒布。這些主張是范仲淹等人主持的“慶歷新政”的基本內容。但由於許多官僚貴族的反對,“慶歷新政”很快流産,這些措施便隨之廢罷。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