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商州铸大钱
| 事件经过:
宋夏战争爆发后,宋朝陕西边防地区军费开支骤然增加,安抚司官员韩琦上书朝廷,认为陕西盛产铁矿,完全可以用来铸钱。康定元年(1040)十二月,屯田员外郎皮仲容担任商州(今陕西商县)知州兼提点采铜铸钱事。他建议在商州铸造大铁钱,一个大铁钱相当于原来的十个小钱。宋仁宗将他的意见转给翰林院及三司等机构讨论,这些机构官僚认为可以暂时执行当十钱制度,以缓和紧张的军费开支。但翰林学士丁度坚决反对实施这一方案,其主要理由是实行当十钱制度势必引起大量私铸钱的现象。于是商铸大钱的意见被迫搁浅。庆历八年(1048)知永兴军(今陕西西安市)范雍建议在关中地区实行大钱、小钱并行的制度,仍然是大钱一当小钱十。陕西转运使张耆也建议实行大小钱兼行的制度,于是朝廷批准在陕西关中地区执行大小钱并行的意见。其后,张耆调任为河东转运使,他又在晋(今山西临汾)、泽(今山西晋城)二州铸造大钱,仍然以大钱一当小钱十。但没有实行多长时间,三司便下令禁止河东地区施行大小钱并行的制度。其后,陕西地区的钱币制度又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革,但北宋一代,关中地区的钱币制度依然十分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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