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s: 冯士元案

Country: 中国  

Dynasty: 北宋

Chinese Era: 宋仁宗赵祯宝元二年

Type of Event: Hot spot

Date: 1039 AD   November

Where: 中国

冯士元案
Event Details:

  宝元二年(1039)十一月,权知开封府(河南开封市)郑戬受理使院行首冯士元行贿受贿、贪赃枉法及私藏禁书一案。通过调查,案情重大,牵涉到不少高级官僚。冯士元曾为知枢密院事盛度强取邻居房屋,为参知政事程琳强买他人房产。原来,张逊(曾任枢密副使职务)曾孙张偕年幼无知,所有财产全凭其保姆处置,此时张偕一家穷困潦倒,而张偕的母亲是赵宋宗室之女,程琳暗示冯士元替他买下张偕家的房屋,冯士元玩弄阴谋诡计,最后为程琳强买了这幢房屋。吕公著、吕公绰、庞籍等官僚也曾委托冯士元为他们雇佣妇女,司门员外郎张纯、国子博士李备曾将自己的亲戚托付给冯士元,冯士元将他们安插到军巡院、府贴司等衙门工作,等等,诸如此类的官僚还有不少。郑戬查明情况后,将这一大案移送御史台,御史台复审后移交宋仁宗,宋仁宗勃然大怒,亲自出面审理此案,并下令宰相等大小官僚参与审理和旁听。结案后,冯士元被杖脊后流配沙门岛,凡与此案有关的官僚均有不同程度的降级或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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